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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something’s in the air,
no one can really own it.”

"流行當道時,沒有人是它的真正主子。"──Rick Ow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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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 Owens F'09       /STYLE.COM

最近,美國時尚輿論推崇洛杉磯出身的設計師Rick Owens,
是繼Giorgio Armani, Vivienne Westwood,Tom Ford之後,
近十年來的主導時尚宗師,
也是今年最廣為拷貝的明星品牌。

Rick Owens接受訪問時,
回答了上述那句話──對於自己的風格廣為時尚市場拷貝,
他並沒有揚揚得意的認了,
也沒有假惺惺地謙讓,
而是說了那麼有智慧的一句話。

任何流行的形成,都是其來有自,
是環境因素催化集體潛意識的形成,
是環環相扣的流行工業系統,分工促成,
總之,不會是一人能畢其功。

 

坦白說,Rick Owens的竄紅,
非一朝一夕而就。
大約十年前,在巴黎名店L’Eclaireur看到他的衣服時,
風格就跟現在大同小異,
長的線條,洗舊處理的皮革,不修邊的頹廢貌....
很鮮明的post-grunge 風貌,
可手工創作的味道強烈,
只有幾件寂寥的掛在鐵桿上,
還是搶眼之極。
當時雖是新秀,價位已高高在上,
如今已是他的signature item的騎士皮夾克,
那時候一件也要好幾個萬,
不過,類似的騎士皮夾克,現在依然搶手,
價位已近新台幣十萬(美金2700)。

當時就開始喜歡他的設計,
每回到巴黎總要找到他的衣桿,
磨磨磳磳一番,買不起,但至少養養眼跟手。
 

其實他的衣服很挑人穿,
窄窄長長的輪廓線條,
稍微腫一些的身材,套進他的衣服就像塞在錯誤的皮囊裡,
從原本該有的獨特酷味兒,
毫不留情地變成教人喉頭哽咽的香腸。

Rick Owens難得的是,十幾年來始終如一。
今年47歲的他,1994年在洛杉磯創立自己的品牌。
此後,他那純粹的風味,便一直維持至今。
有人讚美他:
當多數設計師都耽溺於把歷史資產一再再製時(例如今年的1980年代復古風),
他倒是堅持要做出真正新的設計。


覺得,他真正堅持的,是他自己;
不論做出來的東西是新或舊,
總是不會脫離他一貫的風格軌道。
而不譁眾取寵的他,
竟也能夠一路靠著小眾市場的支持,
翻過無數浪頭後,
終於乘上了一波屬於他的時代的浪頭,
這個浪頭,確實順勢將他推到了最高點。

吸血鬼之類的黑色電影大賣,
頹廢的時尚風再起,
都是滿足這股黑暗新勢力的養份。
這同樣也說明了,
任何勢力不會長久,
就像海水潮起,就會潮落。

Rick Owens不媚俗的時裝風格,
有人稱之"都會頹廢風(urban decay)"──
處理成像是二手衣的柔軟陳舊皮衣,
無色彩的晦暗表情,
解構傳統版型的拉鍊,
誇張拉長縮窄的輪廓
.......

是"反物質Anti-Material"也好,
是"後文明 Post-Civilization"也罷,
這樣的風格在自由經濟榮極一時的繁華世紀末,
頂多就是小眾所好,
不會是主流所趨。

如今,Rick Owens被奉為一代宗師,
究其因果, 除了他能"守得雲開見明月"之外,
當然也跟環境變遷相關,
去年以降的金融海嘯,
全球幾乎是無預警的隨之狂震,
驚魂未定的人們普遍出現徬徨失措的消極面,
消費心理趨於節制。

經濟衰退的衝擊下,
人們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感,
人性的黑暗面順勢張大了保護傘。

Rick Owens似乎很瞭這種道理。
對於自己今年突然變成時尚copycat的標的,
他淡然說了
"Suffice to say that it’s motivation for me to do my best to move forward."
他頂多覺得這是讓自己儘力做好、前進的動力。

泰然自若的心態,應該會讓他在脆弱善變的時尚生態裡,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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